中国乡村发展志愿服务促进会关于开展消费帮扶产品认定的公告

2024-03-14 16:19 来源:原创

中国乡村发展志愿服务促进会关于开展消费帮扶产品认定的公告

中国乡村发展志愿服务促进会

关于开展消费帮扶产品认定的公告

 

中国乡村发展志愿服务促进会(以下简称促进会),是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主管的全国性、专业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促进会的宗旨是:围绕国家三农工作部署,弘扬脱贫攻坚精神,面向三农、面向基层,突出中西部地区、突出困难群体,聚合社会资源和力量,开展乡村振兴志愿服务工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全面振兴。根据国家关于乡村振兴的有关部署要求,促进会为进一步做好消费帮扶工作,制定了《消费帮扶产品认定办法》,认定的帮扶产品由中国社会帮扶网组织线上线下销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认定范围

在中西部2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向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县、脱贫县和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县倾斜

二、认定标准

中西部地区生产加工的,具有联农带农富农帮扶属性,质量符合国家标准,价格具有市场优势,每款产品商品价值量在50万元以上,能够持续或阶段性供货,可溯源并具备售后服务能力的特色优势农产品。

三、认定程序

1.生产加工企业登录中国社会帮扶网(以下简称帮扶网),下载填写《消费帮扶产品认定申请表》,经生产加工地县级政府农业农村等部门对帮扶属性审核盖章后发送帮扶网。

2.促进会复核同意后,通知生产加工企业进入帮扶网消费帮扶产品申报系统https://product.zgshfp.com.cn/#/homePage,按流程填写相关信息。

3.促进会组织审核,经公示、公告后认定为消费帮扶产品。

四、消费帮扶方式

经认定的消费帮扶产品,优先优惠参加促进会、帮扶网组织的消费帮扶、宣传推介、品牌培育等活动。可以免费参加促进会举办的帮扶产品展销活动;可以在帮扶网免费开店(馆)销售;符合专柜销售条件的,可以推荐进入帮扶网组织的消费专柜销售;符合直播条件的,可以参加促进会、帮扶网组织的直播销售;确有必要的,可以与帮扶网签署服务协议合作销售。

五、相关事项

1.促进会组织开展的消费帮扶产品认定属乡村振兴志愿服务行动,企业自主自愿参加,促进会不收取任何费用。

2.生产加工企业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县级政府农业农村等部门对帮扶产品属性的真实性负责,不得弄虚作假。

3.不具备联农带农富农属性、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价格虚高和缺乏售后服务的,促进会不认定为消费帮扶产品。

4.消费帮扶产品按《消费帮扶产品认定办法》实行动态管理。

5.欢迎社会各界对促进会开展的消费帮扶产品认定和消费帮扶工作进行监督。

 

咨询电话:010-68909553  400-600-1017

人:闫亦男  13810065543  邱凤平 18612014097

   箱:bangfuchanpin@zgshbfw.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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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电话:010-84298813  

人:魏    13301198613  赵泽彬  18672265858

   箱:zhaozebin@cppvs.or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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